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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新加坡使馆教育处关于2023年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面向在国外留学人员选拔的通知

来源: 时间:2023年03月01日 浏览次数: 【字体:

2023年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遴选工作已启动,将继续面向在国外留学人员选拔。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下设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两个子项目,每个子项目分成两种渠道,一是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即申请人自行联系国际组织岗位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派出;二是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渠道,即国家留学基金委根据与有关国际组织(或国外高校)的合作协议公布遴选通知,申请人按要求提交申请。驻新加坡使馆教育处(以下简称教育处)负责在新留学人员申请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

1.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面向国外本科及以上在校生或学士及以上学位获得者选拔。申请时须已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岗位正式录取通知,且剩余实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对申请时剩余实习期限少于3个月的申请,不予受理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际组织合作渠道)面向国外应届硕士、博士毕业生(含毕业一年以内学生)选拔。申请人无需提前获得国际组织实习录用函,但应根据公布的岗位需求明确1个意向岗位。

3.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渠道)面向具有连续6个月(含)以上国外学习或工作(含实习)经历的国外应届硕士毕业生、获得硕士学位人员或获得学士学位且同时具有6个月(含)以上国际组织实习/工作经历人员选拔。申请人需已获得国外院校正式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另,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单位合作渠道)仅面向国内高校实施。

4.国内学校在籍学生在国外交流期间,如希望申报上述项目应由国内学校推荐,不通过教育处受理。

二、申报时间及注意事项

1.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单位或个人自行联系渠道):申请人可随时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平台(https://sa.csc.edu.cn/student网上报名,填写申请表,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并向教育处提交完整电子版扫描件。

2.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有关国际组织合作渠道)、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合作渠道)申报受理时间以国家留学基金委届时公布的遴选通知为准,教育处不再单独发通知。请及时关注国家留学网相关栏目。

3.为保证上述项目申报顺利进行,申请者在完成网上申请并按要求上传材料的同时,需向教育处提交完整电子版扫描件,方可视为申报成功,否则申报无效。申请者将全部申请表格及材料按照顺序合并扫描成一个PDF文件,发送至教育处指定邮箱(singapore@lxgz.org.cn。文件命名格式:姓名+留学院校(中文名)+申报类别,如“吴云+新加坡国立大学+国际组织实习项目”。邮件主题与文件名保持一致。

4.项目选派工作流程、管理办法、申请材料要求、常见问题解答等信息可查阅国家留学网“2023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76)“2023年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77)。

三、联系方式

如确有疑问,可与我处或国家留学基金委联系。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1.教育处联系人:乔老师

电话:64180464;邮箱:singapore@lxgz.org.cn

2.国家留学基金委

国际组织实习项目:gjzz@csc.edu.cn

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gjzzhbrc@csc.edu.cn

信息平台技术问题:xxzy@csc.edu.cn

欢迎符合条件的在新留学人员积极申报。

                               驻新加坡使馆教育处

                                 2023年31